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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2-24        大    中    小     

为确保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年度重点工作强势开局、高效推进,按照省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安排部署,根据《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方案》(晋巩固衔接办〔2023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状态,聚焦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加快项目开工建设、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五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二、具体任务

(一)抓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按照省级“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的思路和要求,结合忻州实际,聚焦就业帮扶,深化“市有园、县有中心、乡有站、村有专人”的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格局进一步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全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8万人以上,其中省外务工就业3.2万人以上。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2022年度脱贫劳动力省外、省内县外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稳岗补助等应发尽发,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务工就业数据库,以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为单位,组织动员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逐村逐户走访排查,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基本情况、技能培训意愿和务工就业情况,对务工就业信息每月调度,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实时更新,4月底前健全完善村级信息台账、市县务工就业数据库。三是基本完成务工就业年度目标任务,4月底前,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达到16万人以上,其中省外务工人数达到2.8万人以上。

(二)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围绕项目入库、手续办结、项目开工、工程推进、资金支出等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开展项目大会战,确保项目库入库率、资金项目匹配率、项目开工率、资金支出率等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2023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确保项目储备量达到上年度已实施项目的1.5倍,同时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3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4月底前,县本级衔接资金预算全部落实,资金项目匹配率达到100%,计划实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资金支出进度达到30%5月底前,项目实施形成实质性进展,工程量达到40%以上。

(三)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坚持“监测快、帮扶准、退出严”,对全市14个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所有行政村(包括居委会、社区等)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全部农户开展全面排查,重点解决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消除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风险消除不规范等问题。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精准施策,稳定消除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任务:一是排查监测对象应纳尽纳情况。以家庭人均纯收入7100元年度监测范围指导线为参考,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刚性支出及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做到应纳尽纳。二是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看是否及时制定帮扶计划、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已经确定帮扶责任人。对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帮扶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三是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对所有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回退处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识别认定程序重新纳入监测范围。

(四)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加大帮扶力度,持续做好“六化十到位”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发现解决问题,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严格过程管理、提升帮扶实效,帮扶工作群众认可度达到98%以上。重点开展“五查五看”,一查身份,看符合不符合派驻要求。228日前,对县域内各级驻村干部身份进行一次大核查,商派出单位调阅并存档《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企业参照),对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的非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企业选派的非正式工作人员的驻村干部,315日前全部按选派要求更换调整到位。二查档案看党组织关系是否转入。县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乡村两级全面核查驻村(乡镇、安置村/社区)干部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对未按要求转入的,220日前要全部转入。三查驻村,看是否按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各级驻村(乡镇、安置村/社区)干部要严格落实每周“五天四夜”全脱产驻村要求。派出单位要保证驻村干部全脱产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四查计划,看是否结合村情制定年度帮扶计划。驻村(乡镇、安置村/社区)工作队长要根据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帮扶点实际和派出单位优势,科学制定年度帮扶工作计划,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228日前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实施。五查落实,看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成效是否明显。31日前,各县将编印的驻村帮扶政策“口袋书”,发至所有驻村干部。县驻村办每月要采取电话“快问快答”等方式,抽查并通报驻村干部掌握政策情况。37日前县级要为派驻驻村干部的村配齐大喇叭,驻村工作队每天要通过村大喇叭宣讲半小时涉农政策。315日前,县乡村振兴局要印制政策宣传画,组织驻村干部张贴到户、逐条解读,同时要做好台账管理。

(五)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基础上,追加投入衔接补助资金,深化提升示范创建成效,将示范创建项目做成省级样板,创建全国标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方面,11个重点帮扶县,原则上每县选定1个创建成效显著,脱贫人口集中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瞄准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打造提升。二是在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方面,定襄县、宁武县、五寨县3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要围绕农业产业、数字“两个转型”和乡村治理数字化,持续推进乡村数字赋能,实现农业产业增效、农村群众增收、农户智享便利。三是在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方面,各县要以产业发展示范为引领,联农带农增收为导向,参照省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指标,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培育打造13个特色产业帮扶基地。

三、推进措施

(一)创新理念优举措。把创新理念贯穿于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的全过程、各领域,对照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方法,敢于探索尝试,勇于破题蹚路,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推动全省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高质量推进走出独具特色的“忻州路径”。

(二)强化调度提质效。运用领导小组会、重点工作推进会、现场会等会议,对全市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及时调度。实行“日常工作月调度、重点工作周调度、飞行式调度”等制度,实时准确把握春季行动各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步计划,及时总结阶段进展,分析瓶颈制约,研究工作措施,加强跟踪问效,提高工质效。

(三)强化督办重指导。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督导组的督导作用,围绕春季行动各项工作到县督促指导,指出短板弱项,提出整改建议,切实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对专项行动序时不达进度、工作成效不够高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真正通过督办推动春季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细化清单抓落实。围绕五项重点工作,分别制定工作清单台账,做到工作内容、推进举措、牵头领导、责任科站和完成时限五个明确,做到时间表清晰、路线图明确、任务书具体,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条条落地、件件落实、事事见效。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要把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要准确把握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深化工作举措、细化目标任务、量化时序进度,强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乡村振兴局成立五项重点“百日攻坚”春季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全局统筹组建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科站领受任务,推进落实。各县要高度重视,强化部门协同,形成部门合力,组建五项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组,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加快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攻坚目标任务。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衔接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协调各部门资源倾斜支持。特别是要落实示范创建项目的县配套资金,推动示范创建落地见效。用足用好相关政策,落实好加大力度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政策措施。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激励机制,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针对难点堵点拿出超常举措,强化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要素支撑,保障工作成效。

(四)强化过程管控。综合运用调度推动、通报推动、案例推动等方式,推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市局将对专项行动开展半月调度、半月排队,每半月汇总一次各县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列为年度各县党委、政府及乡村振兴系统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衔接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序时进度不达标的相应核减。同时,梳理总结各县(市、区)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附件:1.市乡村振兴局五项重点“百日攻坚”春季行动领导

小组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

3.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4.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百日攻坚”春季行动

实施方案

5.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

方案

6.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

方案
附件1

 

市乡村振兴局五项重点“百日攻坚”

春季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杨志勇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梁建文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瑞光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江峰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孙彦军  市乡村振兴局产业站站长

牛振宇  市乡村振兴局宣传站副站长

陈宇鹏  市乡村振兴局产业站副站长

贺俊卿  市乡村振兴局监测站负责人

宋贝贝  市乡村振兴局驻村站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五个小组,分别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小组、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小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小组、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小组、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小组。

一、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小组

  长:戴江峰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牛振宇  市乡村振兴局宣传站副站长

二、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小组

  长:郝瑞光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陈宇鹏  市乡村振兴局产业站副站长

三、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小组

  长:梁建文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贺俊卿  市乡村振兴局监测站负责人

四、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小组

  长:戴江峰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宋贝贝  市乡村振兴局驻村站负责人

五、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小组

  长:郝瑞光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孙彦军  市乡村振兴局产业站站长


附件2

 

忻州市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

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务工就业是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视频会议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确保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下同)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务工就业收入稳中有增,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制定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攻坚目标

按照省级“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的思路和要求,结合忻州实际,聚焦就业帮扶,深化“市有园、县有中心、乡有站、村有专人”的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格局,进一步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全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8万人以上,其中省外务工就业3.2万人以上。2022年度脱贫劳动力务工省外、省内县外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等应发尽发,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4月底前,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达到16万人以上,其中省外务工人数达到2.8万人以上,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具体任务

(一)稳住就业规模。充分发挥劳务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省内劳务协作机制作用,组织动员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统筹县域产业发展、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岗位、以工代赈项目和自主创业就业等,支持引导就近就地就业;聚焦易地搬迁安置区脱贫劳动力,深入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4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为完成全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落实帮扶政策。市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组织乡村振兴、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兑现落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等就业帮扶政策,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增加收入。2022年度脱贫劳动力务工省外、省内县外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等应发尽发,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三)抓好就业摸底。健全完善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库。按照2022年就业摸底核查方案要求,以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为单位,组织动员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逐村逐户开展走访排查,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基本情况、技能培训意愿和务工就业情况,做到底清数明。对务工就业信息每月调度,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实时更新,4月底前健全完善村级务工就业信息台账、县务工就业数据库。协同人社部门定期交换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数据,为开展精准帮扶提供准确依据。

(四)强化技能培训。依托本地资源禀赋、产业需求、文化特色、就业传统等,组织人社、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支持引导各类培训主体按需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促进持证上岗。

(五)拓宽就业渠道。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深化拓展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劳务协作,组织动员中央在晋定点帮扶单位、有条件的省内帮扶单位、驻外办事处等建立务工就业结对帮扶机制,有组织地规模化输出脱贫劳动力。分类施策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统筹用好光伏收益和帮扶资金开发的公益岗位,支持弱劳力、半劳力和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的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

(六)提升就业质效。强化分类施策,春节后尚未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用好用足现有就业帮扶政策,组织动员更多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就业;对已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强化跟踪服务,精准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措施,稳在当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对返乡回流的,帮助其二次务工、本地就业或发展产业。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对无法外出务工的弱劳力、半劳力,统筹各类资源,做好兜底安置。

三、推进举措

(一)协同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各县乡村振兴部门要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着力拓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渠道。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等深入农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开展就业摸排,走访脱贫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掌握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宣传解读支持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组织各部门深入挖掘本地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脱贫劳动力参与。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开展劳务对接活动,配合人社部门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招聘活动。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社区等场所组织线下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脱贫户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服务。

(二)持续跟进兑现政策补助。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做好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稳岗补助等帮扶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联系对接,协助收集务工交通补助报销凭证、务工证明材料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条件但尚未领取2022年度交通补贴、稳岗补助的脱贫劳动力,加快兑现落实政策补贴。

(三)针对性抓好技能培训。摸清底数,掌握需求,各县要组织力量对脱贫劳动力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培训需求清单,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造条件。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聚焦脱贫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提高职业教育入读率、就业率;聚焦脱贫户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技能培训,提高技能专业化水平,推进持证上岗;试点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乡村工匠品牌,发挥乡村工匠传帮带作用,促进脱贫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聚焦重点区域,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对脱贫劳动力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聚焦重点群体,紧盯返乡回流的脱贫劳动力抓好跟踪服务,根据其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就业意向开展针对性培训,促进加快就业。

(四)加强帮扶车间管理。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运行监测,对已经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开展月调度,月监测,经营状况不佳、带动就业成效不明显的要尽力盘活用好。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引导就业帮扶车间提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意识,提高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比例。对因疫情影响、市场影响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性落实防范化解措施,降低对脱贫劳动力务工影响。加强政策宣传、推动各项就业帮扶政策包括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阶梯性奖补、稳岗补助等政策落实,切实发挥政策效力。

(五)统筹用好各类公益岗位。人社部门对“一户一公岗”政策安置的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存在返贫风险的,继续采取公益岗位兜底安置。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加强公益岗位管理,以县建立公益岗位数据库,按村建立公益岗位用工台账,确保用工人数底清数明。养老护理、爱心超市管理、保洁消防、护路护林等各类公益岗位,优先保障脱贫户、监测户、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其中的半劳力、弱劳力等就近就地就业。

(六)强化宣传引导和考核激励。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当地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物好典型。通过建立微信群、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供岗位信息。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任务完成、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组织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好的县给予衔接补助资金奖补。对省属国企和省内其他帮扶单位吸纳推介脱贫劳动力就业好的,纳入年度帮扶工作考核激励。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部门联动。市县两级乡村振兴、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由县政府分管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分管副县长双牵头抓总。各级巩固衔接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专人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调度。市级对务工就业情况和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半月调度、单月排队,每月汇总各县务工就业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各县要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三)强化督导通报。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百日攻坚”春季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督导组督导重点,实地督导,重点抽查,发现问题,推进整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常态化暗访工作重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达标的通报批评,约谈提醒。

 

附:2023年各县“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和年度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附表:

2023年各县“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和年度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单位:人

市县

春季行动完 成任务数

春季行动省 外务工人数

2023年务工就 业人数

2023年省外务工就业人数

忻州市

164613

28504

180518

32694

忻府区

6255

471

7068

581

原平市

5778

1139

6078

1369

定襄县

2154

256

2363

336

五台县

19885

1569

21031

1859

 

15365

1302

17050

1592

繁峙县

28348

6707

28756

7357

宁武县

14098

1244

15736

1504

静乐县

15761

1534

16752

1794

神池县

7652

2145

9031

2455

五寨县

9025

1285

11972

1545

岢岚县

8256

1289

9034

1549

河曲县

7348

2165

8308

2475

保德县

11713

1563

13452

1813

偏关县

12243

5755

13155

6365

五台山

风景区

732

80

732

100


附件3

 

忻州市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

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开工建设,全面提升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绩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姿态,抓好项目开工建设关键期,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深入开展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春季行动,持续推动资金项目管理提质增效、关键指标争先进位,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项目入库、手续办结、项目开工、工程推进、资金支出等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开展项目大会战,确保项目库入库率、资金项目匹配率、项目开工率、资金支出率等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2月底前,进一步完善2023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确保项目储备量达到上年度已实施项目的1.5倍,同时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3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4月底前,县本级衔接资金预算全部落实,资金项目匹配率达到100%,计划实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资金支出进度达到30%5月底前,项目实施形成实质性进展,工程量达到40%以上。

三、具体任务

(一)确定年度实施项目。各县(市、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区域优势、产业基础和发展水平等因素,大力发展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主导产业。要参照上年度资金使用规模,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择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联农带农强的项目列入当年实施计划,2023年度中央、省级安排到县的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

(二)抓紧项目开工建设。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要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完成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对已办结前期相关手续的,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在征地、拆迁、供电、供水、通讯、资金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开工前物资准备、疫情防控、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三)加快衔接资金支出。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下达到县后,要在15日内匹配到年度实施项目,坚决杜绝“资金等项目”的问题。落实精准帮扶要求,衔接资金要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序时拨付项目资金,形成实际支出,优先使用中央衔接资金,坚决杜绝“以拨代支”问题。

(四)落实绩效过程管控。要全面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按照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管理理念,把绩效监控贯穿于项目申报、立项、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确保绩效目标运行符合预期。要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加强对各级资金分配结果公告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四、推进举措

(一)落实衔接资金投入。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安排增幅不低于3.2%,要按要求足额安排预算,确保4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匹配到具体项目。

(二)加强金融需求对接。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深度对接,解决好年度实施项目融资需求,重点要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的融资需求工作。

(三)建立双周通报制度。运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开展数据监测,将预算资金落实、资金项目匹配、项目开工、资金支出等指标纳入通报内容,实行双周调度、双周排队、双周通报,切实提升资金项目监管实效。

(四)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突出问题,影响全市整体进度的县进行挂牌督办。对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切实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增强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抢抓有利时机,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工作效能,把最突出的问题、最关键的事项作为攻坚目标,切实打通影响项目开工建设的堵点卡点,全力以赴完成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工作任务。

(二)成立工作专班。县级要成立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春季行动专项工作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实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汇聚合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年度实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开工建设和资金支出。

(三)严格考核评估。县级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要有效传导压力,强力度、快节奏、高效率完成项目开工建设“百日攻坚”春季行动既定目标,强化对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的量化考核。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情况列为年度县级党委、政府及乡村振兴系统重要考核内容。

(四)抓好总结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把握规律、探索实践、系统总结,把推动项目开工建设中具有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培育选树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工作中可学可用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做法,形成相互借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附件4

 

忻州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

“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部署推进会会议精神,按照省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制定全市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全面排查“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对全市14个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所有行政村(包括居委会、社区等)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全部农户开展全面排查,重点解决监测对象识别、帮扶、风险消除过程中存在的应纳未纳,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风险消除不规范等问题。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精准施策,稳定消除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具体任务

(一)排查监测对象应纳尽纳情况。2023年监测范围指导线7100元为参考,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包括收入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将2022年以来监测对象未纳、少纳的乡(镇)和村作为排查重点区域;将收入低于7100元、“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保障存在短板弱项的农户,新冠病毒感染对生活影响较大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的低保户,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的农户作为重点排查群体。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全部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真正做到应纳尽纳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所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是否落实10天内制定帮扶计划、15天内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是否已确定帮扶责任人。重点排查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了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大额刚性支出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对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不精准、不全面,以及帮扶效果不明显的监测对象,要重新研判,重新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三)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所有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指导线,“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家庭是否有大额刚性支出(包括教育、医疗支出等)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是否达到风险消除标准且稳定半年以上等。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监测户进行回退处理;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识别认定程序重新纳入监测范围。

三、进度安排

(一)全面排查(310日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按节点、分步骤对在村农户、集中安置区、在外务工农户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对在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常住的农户全面入户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对已外出务工、上门排查确实存在困难的农户,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实现排查全覆盖,确保没有盲区、不留死角。基层干部在排查过程中,要主动向农户宣传防返贫监测帮扶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二)履行程序(325日前)。各县(市、区)要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同步履行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入户核查、信息比对、村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等环节可压茬推进,高效履行,确保15天内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25天内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每个监测对象都要确定结对帮扶责任人,“一对一”开展帮扶,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子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和修正。经排查发现需要开展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回退”的,要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省市乡村振兴局审核把关后,报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处理。

(三)定期调度(330日前)。各县(市、区)要每两周上报工作调度表(附件1-4,统计周期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全面总结排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重点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各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市乡村振兴局监测站邮箱。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等基层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认真细致开展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市、区)要建立督导调度工作制度,适时督导、定期调度,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做好过程管控,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注重发现基层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省市乡村振兴局。省市乡村振兴局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

(三)统筹推进工作。各县(市、区)要将集中排查工作与防止因疫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任务整合打包、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1.新增监测对象统计表

      2.需要回退监测对象统计表

      3.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统计表

      4.重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5

 

忻州市驻村帮扶政策宣传“百日攻坚”

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五项重点“百日攻坚”春季行动会议要求,压实帮扶责任,强化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提升帮扶实效,制定驻村帮扶政策宣传“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攻坚目标

加大帮扶力度,持续做好“六化十到位”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发现解决问题,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严格过程管理、提升帮扶实效,帮扶工作群众认可度达到98%以上。

二、具体任务

(一)“五查五看”出实招。按照全省五项重点“百日攻坚”春季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队伍管理,现在全市开展“五查五看”,对县域内各级驻村干部身份、组织关系、驻村纪律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核查、大整改。一查身份,看符合不符合派驻要求。228日前,对县域内各级驻村干部身份进行一次大核查,商派出单位调阅并存档《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企业参照),对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的非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企业选派的非正式工作人员的驻村干部,315日前全部按选派要求更换调整到位。二查档案看党组织关系是否转入。县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乡村两级全面核查驻村(乡镇、安置村/社区)干部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对未按要求转入的,220日前要全部转入。三查驻村,看是否按要求驻村开展工作。各级驻村(乡镇、安置村/社区)干部要严格落实每周“五天四夜”全脱产驻村要求。派出单位要保证驻村干部全脱产驻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四查计划,看是否结合村情制定年度帮扶计划。驻村(乡镇、安置村/社区)工作队长要根据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帮扶点实际和派出单位优势,科学制定年度帮扶工作计划,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228日前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实施。五查落实,看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成效是否明显。31日前,各县将编印的驻村帮扶政策“口袋书”,发至所有驻村干部。县驻村办每月要采取电话“快问快答”等方式,抽查并通报驻村干部掌握政策情况。37日前县级要为派驻驻村干部的村配齐大喇叭,驻村工作队每天要通过村大喇叭宣讲半小时涉农政策。315日前,县乡村振兴局要印制政策宣传画,组织驻村干部张贴到户、逐条解读,同时要做好台账管理。

(二)“十个必访”办实事。各县(市、区)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围绕“十个必访”,深入开展入户走访政策宣传及问题摸排。义务教育,摸清每一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转学底数;送教上门政策是否按要求落实;雨露计划、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有没有兑现。基本医疗,摸清患病住院、常年服药群众医保报销及个人自付费用金额;符合条件的是否均办理慢性病证;是否按要求参加基本医保。住房安全,排查农户住房有没有新的安全隐患;符合危房改造的能否进行改造,补助有没有兑现;是否存在改新住旧。饮水安全,了解群众对水质的反映好不好;安装的净水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季节性缺水。特色产业,摸清群众春耕备耕农作物种植品类;产业分红是否兑现;小额信贷能否应贷尽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庭院经济补贴有没有落实。务工就业,掌握务工人员的务工情况;有没有因疫情等影响导致失业和就业不稳的家庭;公益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工资发放是否及时。兜底帮扶,排查符合纳入低保、五保的农户是否应纳尽纳;特困人员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没有落实。监测帮扶,监测户、已消除风险户有没有享受针对性帮扶;排查有没有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是否及时落实“忻保障”“晋忻保”等针对性帮扶措施。收入监测,重点排查有没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100元以下的农户。困难群体,排查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高龄老人中是否存在“做饭难”“吃饭难”等生活不能自理问题,“三类户”、独居失能老人、留守儿童、重慢病患者等重点群体是否出现因疫返贫致贫风险,是否有相应帮扶措施。

(三)“一线培训”见实效。各县(市、区)要在4月底前组织一次县域内驻村干部全员培训。通过邀请理论水平高、政策吃得透、工作经验足的领导专家和一线干部,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驻村帮扶工作任务,驻村干部纪律作风,抖音、快手、公众号制作发布驻村帮扶工作等新媒体宣传操作,实地观摩示范村创建等课题,多形式多举措开展干部驻村政策业务培训,真正使各级驻村干部学有所获,行有所成。

三、推进措施

(一)双周调度推动。每月12日、27日前,各县(市、区)驻村办要汇总本县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情况,报市驻村办。

(二)暗访通报推动。市驻村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村入户暗访、电话抽查、理论测试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驻村真帮实扶情况开展暗访督查,了解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工作满意度,并对相关问题全市通报。

(三)典型案例宣传。各县(市、区)要注重发现、挖掘和收集在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行动中,群众公认、工作创新且能发挥示范效应的个人事迹。市驻村办将以宣传实效为导向,全过程强化结果运用,对在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个人,优先评优评先。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帮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县驻村办主任、乡镇分管负责同志、驻乡镇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长具体抓落实,切实推动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成立工作专班。市县驻村办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调度、通报、督办等具体工作。同时,对驻村干部不熟悉村情户情、不掌握帮扶政策等问题,对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抓好整改,确保驻村真帮实扶政策宣传的具体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4月底前,市县同步组织实地验收。

(三)做好工作保障。派出单位要切实履行驻村干部主体管理责任,确保驻村干部全脱产、每周“五天四夜”驻村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承办部门负责同志要关心关爱驻村干部,不定期到村调研督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附件6

 

忻州市深化省级示范创建“百日攻坚”

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根据《全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五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春季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基础上,追加投入衔接补助资金,深化提升示范创建成效,将示范创建项目做成省级样板,创建全国标杆。

    二、工作任务

    (一)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11个重点帮扶县,原则上每县选定1个创建成效显著,脱贫人口集中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瞄准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打造提升。

    (二)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定襄县、宁武县、五寨县3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要围绕农业产业、数字“两个转型”和乡村治理数字化,持续推进乡村数字赋能,实现农业产业增效、农村群众增收、农户智享便利。

    (三)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各县要以产业发展示范为引领,联农带农增收为导向,参照省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指标,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培育打造13个特色产业帮扶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抓住要素。全市24个示范创建村,要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示范创建规划和村庄绿化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别是2023年度村庄绿化方案要于2月底前完成。要对无人居住管理、凋敝破落、残垣断壁的房屋和宅基地进行治理,盘活资产发挥效益。

    (二)突出重点。一要聚焦产业发展,创建资金安排占比至少要达到50%以上。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帮扶基地要重点关注联农机制和带农成效;二要开发利用集体土地、盘活老旧资产、创新经营方式,村集体年度创建收入至少达到30万元以上;三要千方百计拓宽农户增收渠道,提升脱贫群众技能,通过示范创建促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

    (三)破解难点。示范创建村要优先解决“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难点堵点,一是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气候因素、技术支撑、群众接受程度等因素,推行常住村民“一院一厕”、常住人口较少的建设公共厕所等模式,满足村内文明用厕。二是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和粪便污水的“收集、转运、处置、利用”工作机制和运营体系,解决粪便收集、垃圾利用、污水乱排等问题。最终实现示范创建村的试点示范和复制推广作用。

    (四)完善机制。示范创建村要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的“五有”要求,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后续运营管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探索健康乡村(就医、养老、托幼等服务)创建机制。进一步明确创建项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费用及经济来源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引导农民自觉缴纳有偿服务费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高度重视深化示范创建工作,充分认识深化创建的重要意义,把深化示范创建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合力推进,确保深化创建项目落实见效。

    (二)落实配套资金。各县要按照先行示范县12、整体推进县11.5、重点帮扶县11的比例,于2月底前落实深化示范创建配套资金。

    (三)强化序时进度。各县要抓紧编制深化示范创建村的项目规划,完善前期手续,力争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特色产业帮扶基地继续落实当年规划、当年建设、当年完成的工作目标。

    (四)强化协调调度。市级将围绕示范创建 “百日攻坚”创建名单、规划编制、资金配套、工程建设、管护机制、特色打造等六项指标,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和实行双周调度、双周排队、双周通报制度。各县要根据深化示范创建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解决深化示范创建推进过程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级将按照省级建设调度指标,对照阶段建设目标任务,委托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督导组对创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督促推进,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慢作为、不作为的进行通报,倒逼项目有序推动,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