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财政局、社会农村工作局:
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扶贫项目资产盘活处置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58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运营,规范资产盘活处置行为,发挥资产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中心)、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扶贫项目资产盘活处置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区域内使用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存在闲置、低效及待处置情况,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盘活处置排查工作台账(详见附件),认真有序开展盘活处置工作。
二、规范管理,有序推进
认真落实省级三部门《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资产”台账,加快推动未确权资产的确权、登记、移交、入账等工作,强化资产后续管理。针对自查发现的短板和不足,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指导相关乡(镇)、部门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及时清理到期合同、协议,规范待处置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程序,用好处置收入,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做实做细、取得实效。
三、按期完成,及时上报
按照省级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到期合同改签、续签,12月20前完成需盘活和待处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县级乡村振兴、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于11月30日前将扶贫项目资产盘活处置排查工作报告及台账(盖章扫描件、电子版)联合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12月15日、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盘活、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
联系方式
市乡村振兴局产业站 陈宇鹏 15835661123
电子邮箱:xzfpxmzj3039854@163.com
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郭利锋 13835067969
电子邮箱:xzszck@126.com
市农村经济经营发展服务中心 高 霞 13610603983
电子邮箱:xznjxx111111@163.com
忻州市乡村振兴局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