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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齐心协力!山西多措并举稳就业保就业

  作者:         时间:2020-06-29       来源:山西日报  大    中    小     

  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郭鹏报道: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稳就业保就业重大政治责任,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6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就我省稳就业保就业相关帮扶措施,进行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省人社厅:7项措施稳就业保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就业保就业在“六稳”“六保”中居于首位。目前,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今年1-5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7.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7.17 %。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1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5.82 %。城镇登记失业率2.51%,控制在4.5%的目标任务之内。“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线上实名注册培训89.19万人次,位居全国第三。公共就业网络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03.15万个(次),51.97万人次劳动者应聘,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8.15万人次。

  “今年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一些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一季度调查失业率上升,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新高,仍需要我们在补短板、强基础中开拓新局。”省人社厅副厅长吴海亮介绍。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集中推出6个稳就业文件,人社部门将在深入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同时,采取一系列增进性措施,进一步稳就业保就业。

  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指导市县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督促落实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切实做好本地稳就业工作。

  推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提高持证率、就业率,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构建“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培训就业新模式。

  考虑延长有关就业补贴期限。拟将疫情期间提高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等,延长至2020年12月底。

  大力鼓励灵活就业。支持电商、微商、代购、视频主播、网络营销等新业态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新创业,积极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经营管理、融资服务等创业服务,拓展创业就业新空间。

  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降低小微企业享受条件,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最高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对夜经济等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对通过平台经济、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省教育厅:线上线下招聘会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233045人,其中本科129975人,专科90376人,研究生12694人,毕业生总人数比往年有所增加。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增长放缓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复杂。

   省教育厅副厅长任月忠介绍, 面对突发疫情情况,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等5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在全省教育系统定期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各高校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自上而下迅速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截止到目前,全省各高校共开展了1008场线上就业宣讲会、双选会,总计有5.09万家用人单位上线,提供了92.60万个就业岗位,有24.45万人(次)毕业生在线进行注册或关注。同时,为抢占“因疫情影响而失去的时间”,省教育厅指导全省高校加快开展小规模的现场招聘活动,目前已经有17所高校开展了53场线下就业宣讲会、双选会,共有374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4574个,7639人(次)毕业生参加了现场招聘会。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扎实有效推进“百日冲刺”行动,努力实现2020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降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人数不增加、建档立卡家庭和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就业有保障的三大目标,全力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省扶贫办:八个方面精准帮扶困难群体

  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民生重在保困难群体。由省扶贫办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起草制定了《关于促进贫困地区困难群体 返乡农民工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帮扶措施》。省扶贫办副主任张玉宏介绍,“总的考虑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促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确保就业人数不减、时间不短、收入不降。”

  措施涉及八个方面: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支持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职业培训,实现人人持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推动务农就业增收。在农产品种养殖等环节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照扶贫车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边缘易致贫户中,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支持政策。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对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助等。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的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集体公益事业劳务费用支出。调整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对政府免费提供厂房车间的扶贫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人数10人以上的,可认定为扶贫车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项目落地,安置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

  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健全和拓展省内外劳务协作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中央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对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人数大于1000人的县,在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工作上给予支持。

  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基本农田、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增加返乡农民工就业岗位。鼓励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稳定就业。

  开发公益岗位加强就业保障。开发设置农村保洁、保绿、护路、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未脱贫贫困劳动力,落实“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政策。将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我省脱贫标准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且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政策。小微企业可按照吸纳就业人数等条件,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贫困县建设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创业载体,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加强数据信息动态管理。依托全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平台,精准掌握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就业失业状况、培训就业意愿等信息,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